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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塵風機規范書二發表時間:2024-02-08 08:03 煙塵風機主要參數:
3、技術要求 3.1風機性能滿足的基本要求 3.1.1風機保證滿足銅業公司提出的風機性能設計參數。確保與原風機基礎及管道對接匹配。 3.1.2風機特性曲線的允許偏差,限制在: *(1)在額定轉速下,在工作區域區內,在全壓所對應的流量偏差:±3%; *(2)在額定轉速下,在工作區域區內,在流量所對應的壓力偏差:±3%; (3)在額定轉速下,在工作區域內,在對應點的全壓效率:不得有負偏差; (4)功率:不大于2%。 3.1.3每臺風機的第一臨界速度至少高于設計速度的30%倍。 *3.1.4內機在全部運行條件下風機軸承的最大允許振動值≤3.5mm/s。 3.1.5風機主軸承能承受機殼內的紊流工況所引起的附加推力,并在長期運行時不發生事故。 3.1.6風機及其附屬設備,包括基礎和支座在內,能經受得住所地區地震力的作用。 3.1.7風機的設計,考慮到穩定工況和不穩定工況下的離心力、壓力、熱應力、地震力以及風機自重等的同時作用。 3.1.8材料和潤滑油的選擇,考慮最低和最高環境溫度的影響。 *3.1.9按GB288-91《風機和羅茨鼓風機噪聲測量方法》測得的風機噪聲達到《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》的要求,距風機進口1倍風機直徑和距離風機機殼外1米處的噪聲不得大于85分貝(A)。(經包覆層處理,只提供包覆技術) 3.1.10當銅業公司所訂購數臺具有相同特性的風機時,風機廠提供的部件及備件是可以互換的。 3.1.11風機廠保證風機從滿負荷至最低負荷的全部運行條件下,工作點均落在風機穩定運行的最小流量點的范圍之內,必須避開喘振區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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