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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塵風機規范書四發表時間:2024-02-15 08:25 煙塵風機規范書四
4、風機質量保證和試驗 4.1風機質量保證 4.1.1每臺風機的主要零部件,葉輪、軸、軸承箱等均按圖紙及技術文件要求進行功能檢查和試驗,以保證設計和結構滿足本規范書的要求。 4.1.2用于轉動零部件的材料,有材料質量保證書或試驗報告。 4.1.3風機葉輪、主軸、聯軸器等轉動件的材料,符合有關標準和圖樣規定,進行材料機構性能和無損探傷試驗。 4.1.4風機轉子動平衡前,組成轉子的部件按工藝要求分別單獨進行動平衡試驗。 4.1.5風機轉子動平衡,動平衡精度等級為G2.5。 4.1.6風機廠提供有關質量保證的各項文件。這些文件至少包括: (一)產品檢驗合格證書; (二)主軸、葉輪等關鍵零部件材料質保書。 4.1.7風機從第一次啟動運動開始,在8000小時內,因制造質量問題而發生損壞,或不能進行正常工作時,風機廠免費為銅業公司修理或更換零部件。 4.2風機試驗 4.2.1風機廠對所提供的設備必須進行下述試驗,并提出試驗報告。 (一)最終動平衡試驗:(工廠) (二)主軸承箱組功能檢查試驗:(工廠) (三)空氣動力性能試驗:(在需方現場,由需方組織供方參加與指導共同進行) (四)振動試驗:(現場) (五)葉輪焊縫無損探傷試驗。(工廠) 4.2.2風機的空氣動力性能實驗,參照標準進行,并繪制工作狀態下的P—Q、N—Q、η—Q特性曲線。 4.2.3配供測控設備運抵需方現場后,進行現場試驗,對此,風機廠派員配合、協助和指導。 4.2.4現場試驗項目應包括: (一)單體測試(安裝前進行) (二)系統調試(無負荷試運行,風機試運行前進行) (三)帶負荷試運行(隨風機進行) (四)性能考核(考核期從帶負荷試運行合格后正式投產之日算起為半年) 4.2.5單體調試、系統調試和帶負荷運行,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。 4.2.6性能考核項目由供、需雙方協商確定,標準宜由風機廠向需方提供。 4.2.7配供測控設備運抵需方現場后,經現場驗收,對此,風機廠派員參加。 4.2.8現場驗收項目包括: (一)開箱驗收 (二)帶負荷試運行驗收 (三)性能考核驗收 4.2.9性能考核驗收是最終的驗收,表示測控設備被需方最終接受。 4.2.10性能保證:風機性能要求達到3.1.2的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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